协会通知:
-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诚信承诺书 2021-02-05
- 关于转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工程建造微创新技术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1-02-09
- 关于转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工程建设行业高推广价值专利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1-02-09
-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贵州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09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五次理事会暨2020年表彰会的通知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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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本会名称为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英文名称为:GUIZHO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GCIA。
本会是贵州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联合省内外建筑界各方力量,坚持双向服务,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会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5层1509。
为保障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明确本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会员的统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一、会员等级与资质确定
本会会员单位分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般会员四个等级,相应资格的取得均应满足对应的资质条件,并严格按申报审批程序执行。
(一)会员
1.会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会员单位从事的业务范围应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与建筑相关)、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
(2)承认并拥护《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3)具备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
2.建筑行业内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填写本会印制的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其单位公章,经本会秘书处审批通过后,由本会秘书处颁发《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本会为省级行业协会,服务于贵州及省外入黔建筑企业,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为本会建设与发展增光添彩。
(二)一般会员
1.一般会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含省外入黔企业)、社团组织(含入黔社团组织、办事处等);
(2)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协会;
(3)在建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的,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我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理事
1.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成为我协会一般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壹、贰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壹级资质)、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积极开展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贵州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理事。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理事。
3.凡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且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常务理事:
1.常务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理事单位;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常务理事。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常务理事。
3.凡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副会长
1.副会长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常务理事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团体、办事处);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并在建筑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经营政策,实力雄厚,企业品牌影响力强;
(4)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在黔设立有分公司,且在黔纳税连续满3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会员单位都可申请本会副会长单位。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副会长会员。
3.副会长单位入会代表,必须是品行优良的业内知名企业家,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关心本会发展,具有很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
4.本会副会长单位应发挥其行业影响力,积极支持并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或参与组织、承办本会区域性、专题性的活动,参与本会其它相关工作;
二、收费标准
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会费是协会主要经济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1.副会长、特级资质企业: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20000元/年;
3.理 事:15000元/年;
4.一般会员:10000元/年(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三、服务细则
凡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能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年度缴纳会费的,根据会员需求,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赠送服务:
可免费赠送会员单位《贵州建筑业》刊物。
(二)减免服务:
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会员及以上单位将酌情减免会务费、活动费。
(三)推荐服务:
推荐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报、参加由住建厅、中建协、中施协等所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
(四)宣传服务:
1.发挥本会期刋、网站等宣传优势,可酌情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安排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2.在协会宣传媒体上,对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择优刋登会员企业的有关资料进行宣传;
3.在我协会主办、联办的会议上或其它场合,可以根据会员企业的合理需求,采取适当方式宣传会员企业;
4.可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在适当的时点或协会的媒体上宣传、推广、介绍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
(五)信息服务:
通过刊物、公众号、网站、QQ群等形式,为会员提供有关建筑业方面的重要政策信息,如:BIM、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有价值的培训、观摩信息。
(六)活动服务:
1.通过组织各种有益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与案例等服务。
2.举办建筑业企业高峰论坛等专题会议;
3.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建筑企业组织的交往活动,促进会员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以及各类业务洽谈、交流、合作等活动;
5.组织开展相关奖项申报的交流、学习座谈会。
(七)平台服务:
1.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单位搭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对话平台。
2.为会员单位之间搭建经验交流、交友沟通、紧密合作、供需洽谈的平台;
(八)标准服务:
优先参与本会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的建筑业企业标准化制定等项目的研究,为会员企业提供建筑业新制定标准等相关应用知识的服务;
(九)个性服务:
1.为会员企业提供资质升级、增项服务平台。
(十)咨询、研讨服务:
1.发挥本会专家、顾问团队的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论证及企业施工管理解决方案等服务。
2.可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提供政策解释、项目可行性论证、市场分析等服务;
3.积极走访,为会员企业进行建筑业等方面的咨询、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方案;
4.针对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新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
(十一)沟通、协调服务:
1.加强沟通与协调,发挥会员与政府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2.引导会员加强自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补充说明
1.一般会员以上的入会要求和标准为基本参照条件,具体情况可以酌情考虑确定,对非常优秀的会员单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不完善之处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16日
贵
州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本会名称为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英文名称为:GUIZHO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GCIA。
本会是贵州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联合省内外建筑界各方力量,坚持双向服务,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会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5层1509。
为保障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明确本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会员的统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一、会员等级与资质确定
本会会员单位分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般会员四个等级,相应资格的取得均应满足对应的资质条件,并严格按申报审批程序执行。
(一)会员
1.会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会员单位从事的业务范围应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与建筑相关)、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
(2)承认并拥护《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3)具备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
2.建筑行业内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填写本会印制的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其单位公章,经本会秘书处审批通过后,由本会秘书处颁发《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本会为省级行业协会,服务于贵州及省外入黔建筑企业,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为本会建设与发展增光添彩。
(二)一般会员
1.一般会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含省外入黔企业)、社团组织(含入黔社团组织、办事处等);
(2)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协会;
(3)在建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的,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我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理事
1.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成为我协会一般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壹、贰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壹级资质)、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积极开展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贵州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理事。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理事。
3.凡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且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常务理事:
1.常务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理事单位;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常务理事。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常务理事。
3.凡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副会长
1.副会长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常务理事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团体、办事处);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并在建筑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经营政策,实力雄厚,企业品牌影响力强;
(4)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在黔设立有分公司,且在黔纳税连续满3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会员单位都可申请本会副会长单位。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副会长会员。
3.副会长单位入会代表,必须是品行优良的业内知名企业家,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关心本会发展,具有很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
4.本会副会长单位应发挥其行业影响力,积极支持并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或参与组织、承办本会区域性、专题性的活动,参与本会其它相关工作;
二、收费标准
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会费是协会主要经济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1.副会长、特级资质企业: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20000元/年;
3.理 事:15000元/年;
4.一般会员:10000元/年(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三、服务细则
凡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能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年度缴纳会费的,根据会员需求,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赠送服务:
可免费赠送会员单位《贵州建筑业》刊物。
(二)减免服务:
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会员及以上单位将酌情减免会务费、活动费。
(三)推荐服务:
推荐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报、参加由住建厅、中建协、中施协等所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
(四)宣传服务:
1.发挥本会期刋、网站等宣传优势,可酌情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安排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2.在协会宣传媒体上,对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择优刋登会员企业的有关资料进行宣传;
3.在我协会主办、联办的会议上或其它场合,可以根据会员企业的合理需求,采取适当方式宣传会员企业;
4.可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在适当的时点或协会的媒体上宣传、推广、介绍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
(五)信息服务:
通过刊物、公众号、网站、QQ群等形式,为会员提供有关建筑业方面的重要政策信息,如:BIM、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有价值的培训、观摩信息。
(六)活动服务:
1.通过组织各种有益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与案例等服务。
2.举办建筑业企业高峰论坛等专题会议;
3.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建筑企业组织的交往活动,促进会员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以及各类业务洽谈、交流、合作等活动;
5.组织开展相关奖项申报的交流、学习座谈会。
(七)平台服务:
1.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单位搭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对话平台。
2.为会员单位之间搭建经验交流、交友沟通、紧密合作、供需洽谈的平台;
(八)标准服务:
优先参与本会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的建筑业企业标准化制定等项目的研究,为会员企业提供建筑业新制定标准等相关应用知识的服务;
(九)个性服务:
1.为会员企业提供资质升级、增项服务平台。
(十)咨询、研讨服务:
1.发挥本会专家、顾问团队的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论证及企业施工管理解决方案等服务。
2.可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提供政策解释、项目可行性论证、市场分析等服务;
3.积极走访,为会员企业进行建筑业等方面的咨询、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方案;
4.针对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新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
(十一)沟通、协调服务:
1.加强沟通与协调,发挥会员与政府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2.引导会员加强自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补充说明
1.一般会员以上的入会要求和标准为基本参照条件,具体情况可以酌情考虑确定,对非常优秀的会员单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不完善之处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16日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会员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本会名称为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英文名称为:GUIZHOU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GCIA。
本会是贵州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贵州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联合省内外建筑界各方力量,坚持双向服务,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会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5层1509。
为保障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目标的实现,明确本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会员的统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与服务细则。
一、会员等级与资质确定
本会会员单位分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般会员四个等级,相应资格的取得均应满足对应的资质条件,并严格按申报审批程序执行。
(一)会员
1.会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会员单位从事的业务范围应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或与建筑相关)、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建筑施工和科研的企业、事业、院校等。
(2)承认并拥护《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
(3)具备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社团组织。
2.建筑行业内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填写本会印制的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其单位公章,经本会秘书处审批通过后,由本会秘书处颁发《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本会为省级行业协会,服务于贵州及省外入黔建筑企业,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为本会建设与发展增光添彩。
(二)一般会员
1.一般会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含省外入黔企业)、社团组织(含入黔社团组织、办事处等);
(2)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协会;
(3)在建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的,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会员。
3.凡申请加入我协会会员,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我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理事
1.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成为我协会一般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壹、贰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壹级资质)、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积极开展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贵州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理事。申请单位首先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理事。
3.凡申请成为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且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常务理事:
1.常务理事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理事单位;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
(4)省外入黔企业在黔设立有分公司者优先,且在黔纳税连续满2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申报本会常务理事。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常务理事。
3.凡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的入会代表,必须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副会长
1.副会长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是我协会常务理事会员;
(2)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壹级企业(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特级)、社团组织(含省外入黔团体、办事处);
(3)近三年获得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施工企业(非施工企业不作此要求),并在建筑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经营政策,实力雄厚,企业品牌影响力强;
(4)省外入黔企业必须为在黔设立有分公司,且在黔纳税连续满3年;
2.凡具有本会会员资格且满足以上条件的会员单位都可申请本会副会长单位。申请单位须经本会秘书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入黔企业纳税证明),再报请本会常务理事会(或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批准后,并取得本会秘书处颁发的《贵州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牌匾及会员证书》,方可正式成为本会副会长会员。
3.副会长单位入会代表,必须是品行优良的业内知名企业家,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热爱本行业,热心本会工作,关心本会发展,具有很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
4.本会副会长单位应发挥其行业影响力,积极支持并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或参与组织、承办本会区域性、专题性的活动,参与本会其它相关工作;
二、收费标准
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章程,会费是协会主要经济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1.副会长、特级资质企业: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20000元/年;
3.理 事:15000元/年;
4.一般会员:10000元/年(含省外入黔社会团体、办事处等)。
三、服务细则
凡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能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年度缴纳会费的,根据会员需求,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赠送服务:
可免费赠送会员单位《贵州建筑业》刊物。
(二)减免服务:
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会员及以上单位将酌情减免会务费、活动费。
(三)推荐服务:
推荐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报、参加由住建厅、中建协、中施协等所组织开展的评比活动。
(四)宣传服务:
1.发挥本会期刋、网站等宣传优势,可酌情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安排专题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2.在协会宣传媒体上,对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视情况择优刋登会员企业的有关资料进行宣传;
3.在我协会主办、联办的会议上或其它场合,可以根据会员企业的合理需求,采取适当方式宣传会员企业;
4.可为有需求的会员企业在适当的时点或协会的媒体上宣传、推广、介绍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
(五)信息服务:
通过刊物、公众号、网站、QQ群等形式,为会员提供有关建筑业方面的重要政策信息,如:BIM、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有价值的培训、观摩信息。
(六)活动服务:
1.通过组织各种有益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与案例等服务。
2.举办建筑业企业高峰论坛等专题会议;
3.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建筑企业组织的交往活动,促进会员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以及各类业务洽谈、交流、合作等活动;
5.组织开展相关奖项申报的交流、学习座谈会。
(七)平台服务:
1.通过多种方式,为会员单位搭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对话平台。
2.为会员单位之间搭建经验交流、交友沟通、紧密合作、供需洽谈的平台;
(八)标准服务:
优先参与本会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的建筑业企业标准化制定等项目的研究,为会员企业提供建筑业新制定标准等相关应用知识的服务;
(九)个性服务:
1.为会员企业提供资质升级、增项服务平台。
(十)咨询、研讨服务:
1.发挥本会专家、顾问团队的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论证及企业施工管理解决方案等服务。
2.可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提供政策解释、项目可行性论证、市场分析等服务;
3.积极走访,为会员企业进行建筑业等方面的咨询、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方案;
4.针对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及新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
(十一)沟通、协调服务:
1.加强沟通与协调,发挥会员与政府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2.引导会员加强自律、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补充说明
1.一般会员以上的入会要求和标准为基本参照条件,具体情况可以酌情考虑确定,对非常优秀的会员单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不完善之处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