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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贵州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在黔及省属施工企业: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393号)要求,经黄果树杯评选办公室研究,并报请黄果树杯评选委员会同意,现将评选2018年度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评选工程范围按黔建建通〔2017〕393号文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批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工程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未改变原设计用途。工程达到设计的节地、节能、环保的工程。
2、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半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3、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以上1、2条的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本专业工程省内先进水平。
4、申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桥梁工程需同时获得省级以上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和省级以上优质结构工程称号,申报的其他市政工程需获得省级以上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称号。
5、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黄果树杯。
6、申报工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达到“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的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7、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工程的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分包(或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2000万元。但同一个工程不得超过3个参建单位。大型公共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5个。
8、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黄果树杯。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1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工作量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5000万元的,可申报参建单位。
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9、申报资料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393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
1、承建单位应向申报工程所在地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统一申报;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外其他专业工程的,应征求市(州)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受理统一申报的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黄果树杯申报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正式行文向评选办公室推荐。
四、工作进度安排:
1、推荐、申报时间:2017年10月12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初审时间:11月16日前。
3、工程复查时间:11月21日开始。
4、评审时间:12月中旬。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及附件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打印页码编制目录,并将反映工程质量的工程影像资料(5分钟以内)以及申报资料电子版一并刻录至光碟或U盘一并交到黄果树杯优质工程评选办公室。
联 系 人:梅 鸿
联系电话:0851~85360009 13984196823
传 真:0851~85360459
地 址: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商务楼15楼1509室
贵州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评选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